浙江省养蜂业风险救助资金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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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养蜂业浙江省 2009-05-13 12:01:2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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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蜜蜂产业协会于2002年8月3日成立,由养蜂合作社、蜂业协会、企业、质检、科教等单位组成,挂靠浙江省畜牧兽医局。浙江饲养蜜蜂100万群,居全国首位,大部分蜂场转地饲养,每年遭受自然灾害,发生各种事故不断,严重威胁养蜂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了探索保护蜂农利益的风险保障机制,增强其抵御自然灾害和事故的能力,提高蜂农的组织化程度,促进蜂业产业化发展,浙江省蜜蜂产业协会通过省政协调研向省政府要求建立浙江省养蜂业风险救助资金,作为农业保障新机制的一种探索。这引起省政府重视,省长吕祖善专门批示省财政厅拨出专款支持建立省养蜂业风险救助资金。养蜂业风险救助资金坚持“民办、公助、自愿、互助”原则,由浙江省蜜蜂产业协会按照政府拨一点,蜂业企业出一点,蜂农承担一点的“三个一点”原则筹措。具体筹资办法是首先争取政府资助;接着参加省养蜂业风险救助企业按本企业与蜂农订单确定蜂群数量,首次按每群2元交纳,以后按订单蜂群数增加部分每群2元追加交纳;蜂农参加企业订单蜂群按每群蜂0.50元每年交纳。具体救助对象和范围限于省蜜蜂产业协会各成员,在养蜂一线遇到不可抗拒各种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养蜂风险救助分三个等级。一等灾难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经济损失在五万元以上的;二等灾难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经济损失在五万元以下三万元以上的;三等灾难事故:造成人员住院和经济损失在三万元以上的。风险救助资金补助标准:一等救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二等救助金额不超过八千元;三等救助金额不超过五千元。审批办法是一线蜂农受灾后提出书面申请,由龙头企业或当地蜂业协会初审,提出救助等级报省蜜蜂产业协会审批。发放救助资金按政府专项补助资金与企业交纳风险救助资金各50%执行。 br>浙江省政府于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各拨专项救助资金50万、50万、40万、60万元,共计200万元。浙江省蜜蜂产业协会2005年、2006年、2007年分别发放救助资金12万、60万、30万。2008年春季,冻雨雪灾发放救助资金120万元,冬季又发放救助资金10万。四年来,浙江省蜜蜂产业协会共发放救助资金232万元,1100多户蜂农、15万群蜂群受益。 br> 浙江省养蜂业风险救助资金实施,受到企业、蜂农普遍欢迎,蜂农称赞救助金是救命钱,起着“雪里送炭”作用。2004年9月,浙江省开化县城关镇渠西街84号蜂农夏鹤从内蒙返回浙江途经河北省涞源县时,晚上蜂车发生重大翻车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重伤,200群蜜蜂损失,得不到任何赔偿。2005年经过申请审批,夏鹤得到一等救助资金。当浙江省蜜蜂产业协会领导亲自上门将一万元(当时最高等级)救助金递给夏鹤时,他们全家感激万分。2007年9月19日,强台风袭击浙江东南沿海,缙云县蜂协技术协会成员梅育坚、蒋国良各有150群蜜放蜂瓯江边,凌晨被爆涨洪水冲走,他们欲哭无泪,打算弃蜂改行。浙江省蜜蜂产业协会启动养蜂救助机制,通过杭州常青蜂业公司下拨救助金每人9000元作为购买蜂群资金,恢复养蜂生产。2008年尽管遇到的冻雨雪灾,他们两户养蜂年收入达103900元、94700元,各盈利17700元。浙江省养蜂业风险救助资金启动,促进蜂农参加龙头企业蜂业合作社,按标准化生产蜂产品。企业与蜂农共同得利,真正实行双赢。 br> 浙江省蜜蜂产业协会常务理事 胡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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