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蜂产品协会部署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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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下发以后,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在部分行业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分别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33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商信用字[2008]1号)。经两部委组织专家评审和论证,确定中国蜂产品协会等52家商会协会为第二批试点单位。
有关部门要求,各试点商会协会要认真学习领会并全面贯彻《商会协会行业信用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整规办发[2005]29号)和《关于加强行业信用评价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3号)精心组织好试点工作。要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完善试点方案,正确把握信用评价的方向,坚持为会员企业服务和不以盈利为目的原则,以规范行业秩序,提高行业信用水平,促进行业自律和行业健康发展为宗旨,制定科学的评价标准和公正透明的评价程序,认真组织实施试点工作,评价结果要经得起时间和市场的考验。
中国蜂产品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将在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由中国蜂产品协会组织并开展,有关工作遵循自愿申报、分级评定、动态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分阶段逐步推进。为做好相关评价和推广工作,中国蜂产品协会成立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由协会秘书处有关人员、行业内非企业的有关专家和第三方评价机构有关专家组成。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信用评价专业机构,受协会委托开展相关评价工作。
蜂产品行业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分为五级,即AAA级(信用很好)、AA级(信用好)、A级(信用较好)、B级(信用一般)、C级(信用较差)。试点企业将控制在100个以内,为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并为全面开展工作积累经验,参加试点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成立满三个会计年度、近三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企业经营效益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违法行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工商、环保、质量监督、海关等监管部门的严重处罚,原则上必须是中国蜂产品协会会员单位。
协会将会同第三方评价机构对取得信用等级A级以上的企业在以下方面进行信用应用和推广:经商务部和国资委授权,将评价结果推荐给相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社会组织,建议优先享受国家相关部委的相关优惠政策和支持;在外国驻华使馆、中国驻外使馆经商处免费推介;向国外行业组织、企业、潜在合作者免费推介;在中国反欺诈网、 中国蜂产品协会网站、《中国蜂产品》报以及第三方评价机构的12家固定合作媒体,如《金融时报》、《经济观察报》、《北京征信》等渠道公布最终结果,免费宣传。
试点工作将从通知下发之日起正式开展,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可在接收到通知后填写报名回执,于7月10日前传真或E-mail到协会秘书处。协会将根据对申报企业的审核情况,发放《中国蜂产品行业企业信用评价申报表》。对有关工作需要咨询的请和协会秘书处联系,可通过中国蜂产品报和协会网站查询有关工作的具体要求
本文网址:www.cnbeew.com/2009/0513/5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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